对中标结果质疑的核心理由可归纳为以下四点,结合权威性高、时效性强的信息源整理如下:
一、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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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计算依据 :中标报价2,595,754元(扣除6%优惠后)低于按招标文件计算的服务成本(约2,761,440元),且低于行业正常运行成本(单车每天550元,成本约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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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第21条规定,若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可能影响质量或公平竞争,需书面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
二、质疑评标过程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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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标准争议 :认为评标未严格遵循招标文件要求,存在对低价投标的过度审查或忽视其他合理因素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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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审查依据 :请求查阅评标记录和原始评分表,确认评标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三、中标方资质与履约能力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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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隐患 :中标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期,可能影响项目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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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对比 :其他投标报价普遍高于中标价,质疑其价格优势的合理性。
四、其他潜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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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完整性 :部分质疑方认为中标方提交资料存在正偏离响应或格式不符的情况,但需结合具体招标文件条款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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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公平性 :低价中标可能破坏行业竞争秩序,建议监管部门介入调查。
建议 :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函,附上成本计算依据、报价明细及对比数据,明确要求评标委员会或监管部门重新审查评标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