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公司裁员的核心条款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了企业裁员的法定情形、程序要求及优先留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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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裁员情形
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可裁员: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破产重整、技术革新或经营调整后仍需减员、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 -
程序合规性
- 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裁员原因、人数及补偿方案;
- 听取意见并书面回复异议;
- 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交裁员报告及证明材料(如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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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留用与禁止歧视
优先留用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家庭无其他就业者或工伤/医疗期员工;禁止针对孕期、高龄、少数民族等群体裁员。 -
经济补偿标准
按工龄支付“N倍月工资”(N=工作年限),基数按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含奖金、补贴)计算。
总结:企业裁员需严格遵循法定条款,确保程序合法、补偿到位,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