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安全生产法》于2021年9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该法的第三次修订版本,强化了“以人为本”理念,加大违法惩处力度,并引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创新制度,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严密的安全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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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修订内容
新法将“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写入总则,明确安全发展的立法导向。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企业从管理层到一线员工落实安全责任,并首次提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三个必须”原则,压实各方责任。 -
监管与处罚升级
对违法行为实施更高罚款,特别重大事故罚款上限提至2000万元,并增设“按日计罚”制度。监管部门可采取强制停电、停供爆炸物品等措施,确保执法有效性。严重违法者将面临终身行业禁入,并纳入联合惩戒名单。 -
新增制度亮点
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企业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机制。高危行业强制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既分散企业风险,又为事故救援和第三方赔偿提供资金保障。 -
企业主体责任强化
明确主要负责人需组织制定应急预案、保障安全投入、开展培训等七项职责。矿山、危化品等项目竣工前需由建设单位自主验收安全设施,倒逼责任前移。
提示:企业需及时对照新法调整管理体系,重点关注责任划分、风险防控及合规投入,避免因制度滞后引发法律风险。公众可通过举报渠道参与监督,共同筑牢安全生产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