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编纂历程共经历了 五次启动 ,最终于2021年1月1日通过实施。具体编纂过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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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启动(1954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起草民法典草案,包含总则、物权、合同等七编,共1260条。但因历史原因未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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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启动(1962年)
再次提上立法议程,完成草案试拟稿(262条),涵盖总则、物权、财产流转等核心内容,但同样未获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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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启动(1979年)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背景下,采用“成熟一个通过一个”的思路,先制定《民法通则》《继承法》等单行法,为后续编纂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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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启动(2001年)
通过《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单行法,逐步完善民事法律体系,但未完成民法典整体编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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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启动(2014年)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编纂民法典目标,2016年通过《民法总则》,2018年完成各分编草案审议,最终于2020年5月28日由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
总结 :民法典编纂历经五次启动,通过分阶段推进,最终形成一部系统完备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