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事假的最新规定明确:员工因私请假属无薪假,但单纯事假不构成合法解雇理由,且全年累计超20天可能影响年休假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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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假性质与工资处理
事假是员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申请的假期,用人单位可不支付工资,具体扣薪标准通常为:月基本工资÷21.75×请假天数。若全年累计事假未超20天或单次未超15天,工资可全额发放;超期部分按基本工资70%或50%计发,超60天可停发工资。 -
事假与劳动合同解除的关系
《民法典》未直接规定事假可解除劳动合同,合法解雇需依据《劳动合同法》,如员工严重违纪、失职或无法胜任工作等。公司仅因事假拒绝批准或解雇属违法,但可对不合理请假予以拒绝。 -
事假与年休假的冲突
员工年度事假累计超20天且未扣工资的,将丧失当年年休假资格;若已享受年休假,则可能影响下一年度权益。
提示:员工请事假需提前申请并遵守单位制度,避免因旷工或超期影响权益;企业应依法审批,不得滥用解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