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的核心法条明确规定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申请条件、期限及权利行使规则,旨在平衡创新激励与公共利益。 其亮点包括:发明专利保护20年,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分别为10年和15年;专利权可因未缴年费或主动放弃而提前终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对不符合规定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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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类型与保护期限
发明专利针对技术方案保护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分别保护10年和15年,均从申请日起算。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可申请最长5年补偿期,总保护期不超过14年。 -
专利权终止与无效
未按时缴纳年费或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将导致权利终止。专利授权后,若被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如缺乏新颖性),可被宣告无效,无效后视为自始不存在,但已执行的侵权判决或合同一般无追溯力。 -
权利行使与限制
专利权人需自授权当年起缴纳年费,否则权利终止。为公共利益,国家可实施专利强制许可。滥用专利权损害公共利益或构成垄断的,将受《反垄断法》规制。 -
特殊条款与补偿机制
新法新增新药专利期限补偿条款,并对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提供补偿。外观设计首次引入国内优先权,与国际规则接轨。
理解《专利法》法条有助于企业高效管理专利资产,规避侵权风险,同时推动技术创新成果的合法转化与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