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国废止的法律法规主要集中在市场监管、民事法律整合及行政法规清理三大领域,其中《民法典》的实施一次性废止9部民事单行法,市场监管总局批量废止11件规章,国务院废止13件行政法规,体现了“放管服”改革与法律体系优化的显著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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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领域重大调整: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同步废止《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民法通则》《收养法》9部法律,实现民事法律规范的系统性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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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规章清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废止11件规章,包括《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规定》《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容器管理办法》等,主要因上位法修订、许可制度取消或监管规则更新,简化行政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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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动态更新:国务院废止《煤炭送货办法》等13件行政法规,司法部同步清理与《民法典》冲突或过时的条款,例如取消技术监督执法证件管理相关规章,适应机构改革后的职能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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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项废止:全国人大废止《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执业医师法》2件法律,分别由新制定的《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医师法》替代,强化生态保护与医疗行业规范。
提示:法律废止往往伴随新法的实施或监管逻辑调整,建议企业及个人关注替代性法规,确保合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