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实施后,原《婚姻法》《继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被废止,相关内容整合升级为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关键亮点包括法典体系统一、离婚程序增设冷静期、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细化、遗嘱形式多样化及继承人范围扩大,全面回应社会发展需求与民众关切。
婚姻家庭编调整重点体现在三方面。第一,离婚登记增设30天冷静期,双方需先后提交申请与办理证明,协议离婚周期拉长,减少冲动离婚。第二,明确夫妻共同债务“共签共认”原则,未签字或事后未追认的债务,除非用于家庭生活,否则不视为共同债务,保护非举债方权益。第三,家务劳动补偿制度落地,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赡养老人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可主张经济补偿,承认家务价值。
继承编修订突出三大革新。其一,新增打印遗嘱与录像遗嘱形式,打印遗嘱需有两名见证人逐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录像遗嘱需记录见证人姓名肖像及日期,遗嘱形式更灵活。其二,扩大代位继承范围,被继承人无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时,侄子侄女可代位继承兄弟姐妹的遗产,减少遗产无人继承情形。其三,引入遗产管理人制度,明确管理人选任、职责及报酬,确保遗产处理程序规范化,降低纠纷风险。
此次民法典整合婚姻继承规则,兼顾稳定性和适应性。公众需关注离婚程序、债务认定、遗嘱形式等核心变化,在处理婚姻继承事务时提前了解法律要求,必要时借助专业服务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