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是规范重庆市物业管理活动的地方性法规,旨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其核心内容包括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前期物业管理的规范、物业服务标准、物业使用与维护要求等,并明确了政府监管职责和法律责任。最新修订版本(2024年修正)进一步强化了社区党组织在物业管理中的领导作用,优化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机制,并细化了对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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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
条例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及相关活动,强调政府应将物业管理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建立社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多方协调机制。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超最高等级服务需经审核后单独核定收费标准。 -
业主权利与义务
业主可通过业主大会行使共同管理权,选举业主委员会并监督其工作。同时需履行按时缴纳物业费、遵守管理规约等义务。未装饰装修的住宅物业收费标准可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人协商确定。 -
物业服务规范
物业服务企业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合同约定提供标准化服务,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或中断供水供电。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仅允许一家企业提供服务,鼓励通过公开招标选聘企业。物业服务用房需无偿配置且不得转让抵押。 -
监管与法律责任
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街道办、乡(镇)政府承担具体指导职责。对建设单位违规交付、物业服务企业降低服务标准等行为明确了赔偿责任和行政处罚。
提示:业主和物业企业应重点关注条例中关于公共收益分配、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等条款,确保权益不受侵害。最新政策可通过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