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以《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为核心依据,关键规则可概括为:未约定则全额缴纳,协商确认后最高可享30%减免(按70%收取),特殊情形如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或精装未入住可进一步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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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标准:物业服务合同无特别约定时,业主需全额缴纳物业费。若合同明确空置房优惠条款且业主完成书面登记,经物业核实后可按不超过70%的标准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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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度减免:部分区域执行空置时长梯度减免,例如空置6-12个月按80%、12-24个月按60%、24个月以上按50%收取,需提供连续6个月零能耗证明。精装未入住房源凭验收证明、毛坯房凭施工许可证可享12个月装修期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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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流程:业主需主动向物业提交《房屋空置状态申请表》,配合现场核验并签订管理协议。智能电表安装户可额外减免5%,预缴全年费用享3%返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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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处理:协商不成可向辖区房管局申请复核,物业需15个工作日内提供巡查记录等举证。争议期间按70%预缴,最终结果多退少补。
提示:实际收费可能因小区合同条款或区域政策差异而浮动,建议业主优先查阅物业服务合同,并通过书面协商或官方渠道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