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关于物业收费文件的规定主要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一、政策框架与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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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依据《民法典》《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重庆市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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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覆盖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及监督管理活动,包括住宅、商业综合体等物业类型。
二、价格管理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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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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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含商住综合楼中的住宅)及其配建停车场前期物业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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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日后签订的前期物业合同统一适用政府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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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调节价
超出政府指导价最高等级标准的服务(如高端住宅、特殊设施)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双方协商约定。
三、收费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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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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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电梯:一级0.60-1.80元/㎡·月,无电梯:一级0.60-1.3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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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普通级80元/位·月,特级100元/位·月(半机械上浮20%,全机械上浮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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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服务
如生活垃圾处理费,中心城区居民每户每月8元。
四、政策调整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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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机制
业主可联合申请调整物业费,例如金樾山项目自2024年6月起根据业主需求调整高层、洋房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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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与争议解决
市、区县发展改革部门与住建部门联合监管,建立投诉处理机制。
五、政策目标
通过规范收费行为,抑制不合理涨价,促进物业服务质价相符,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及服务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