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劳动者有权获得赔偿,具体包括经济补偿或双倍赔偿金。关键点在于:①若符合无固定期限合同条件而单位拒签,需按工作年限支付双倍工资(2N);②普通情况下单位单方不续签,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N)的标准补偿;③劳动者主动不续签通常无补偿,但若单位降低待遇导致拒签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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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续签条件:连续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第三次到期时单位无权单方终止。除非劳动者提出签固定期限合同或存在法定解除情形(如严重违纪),否则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违法拒签将触发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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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计算标准:
- 经济补偿(N):工作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半年按半月工资计算,半年至一年按1年计算。
- 双倍赔偿(2N):若单位违法拒签无固定期限合同,需按上述标准的二倍支付,例如工作5年需赔10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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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情形:劳动者主动不续签一般无补偿,但若单位降低薪资、岗位等原合同条件导致劳动者拒签,单位仍需支付N倍补偿。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终止的,可能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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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解决途径:若单位拒赔,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发赔偿金及逾期支付的额外50%-100%罚金。需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据以支持主张。
第三次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赔偿与合同类型、拒签原因密切相关。劳动者应明确自身权益,单位则需依法操作以避免高额赔偿风险。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