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公务员出国定居需满足政策审批条件,关键流程包括:办理离退手续半年后申请、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涉密人员需销密期满,且需通过驻外使馆认证方可保留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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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基础与资格
退休公务员出国定居需区分职务级别:普通公务员退休后可直接按公民程序办理,但县处级以上干部需在退休半年后提交申请,经组织部门审批。涉密岗位人员须完成脱密期(通常1-3年)方可办理。 -
核心申请流程
- 材料准备:身份证、户口簿、退休证明、港澳或海外亲属身份证明(如定居港澳需提供亲属港澳身份证及通行证复印件)。
- 审批层级:厅局级干部需省级党委或中央部委初审,再报中央组织部终审;其他人员由地市级单位审批。
- 护照与签证:凭审批批件至公安部门办理因私护照,定居目的国签证需自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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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与限制
- 退休金保留:需通过驻外使馆定期提交生存证明(每半年一次),国内原单位按月发放待遇。短期出境超1年或定居未认证者停发待遇。
- 行为约束:禁止境外经商、受雇或参与有损国家利益的活动,违者可能取消待遇。
提示:建议提前6个月启动流程,优先咨询原单位组织部门及出入境管理机构,确保材料合规。涉密人员需预留充足脱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