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职称申报时若社保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可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一、主要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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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代缴证明
若社保由人力资源公司代缴,需提交 三方合同 (个人与派遣公司合同、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协议)及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以实际工作单位为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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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人员需额外材料
需上传 派遣资质证明 (如许可证)、 三方合同 (含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及 劳务合同 ,明确以实际用工单位申报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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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工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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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缴社保,总公司工作 :以社保单位名义申报,提供 公司隶属关系证明 及总公司业绩材料,可在社保地或总公司所在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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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缴社保,分公司工作 :以分公司名义申报,需额外提供 隶属关系证明 ,部分地区支持在总公司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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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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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前需确保材料齐全且与申报单位一致,避免因信息不符影响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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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跨地区工作,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人社部门确认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