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到期后权益保障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实现,结合政策延续性、法律规范及权益保障机制:
一、政策延续与稳定承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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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承包期限
二轮承包到期后,土地承包权再延长30年,确保农民长期稳定经营。这一政策通过法律明确,为农民提供“定心丸”,避免因人口变动或政策调整导致土地重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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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稳定、小调整”原则
优先保障承包关系稳定,仅在特殊情况下(如农村集体组织内部人口变动)经法定程序调整承包地,且需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
二、法律保障与权益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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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续期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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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期 :农户可申请续期,双方协商明确新期限和用途,符合条件的可签订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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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 :特殊群体(如五保户、外嫁女)或因公共利益需调整时,经法定程序进行,保障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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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解决机制
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村委会、土地管理部门及司法机关提供多元化解渠道。
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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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落户农民
政策明确保障其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及集体收益分配权,允许自愿有偿退出并优先用于解决无地少地农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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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规范
鼓励通过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签订规范合同并备案,保障收益。
四、动态管理与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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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库与动态管理
建立农村土地承包数据库,实时更新权属变动(如流转、继承),确保信息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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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权登记
通过颁证明确承包地权属,夯实权益基础。
五、试点探索与政策推广
在安徽、湖南等地试点有偿流转、土地退还机制,积累经验后推广,平衡城乡发展与土地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