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到期后,农民权益通过“确权延包+流转规范+纠纷仲裁”三重机制获得保障,核心亮点包括:承包权自动延长30年、流转收益受法律保护、特殊群体权益专项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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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权登记与延包政策
全国已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实现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二轮承包到期后直接顺延30年,95%以上农户承包地保持稳定,仅需变更证书期限。外嫁女、进城落户农民等特殊群体权益明确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不得以退出承包权作为落户条件。 -
经营权流转与收益保障
土地流转须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剩余承包期。政策要求建立工商企业租赁审查制度,推行“实物计租+货币兑现”定价机制,并强制缴纳风险保障金。农民可通过入股合作社、抵押**等方式激活土地价值,但永久基本农田严禁“非粮化”使用。 -
纠纷调处与法律救济
全国已建立“县仲裁、乡调解、司法保障”三级纠纷处理体系,仲裁机构覆盖90%以上涉农县区。承包地被征收时,农民有权获得补偿及社会保障费用,合同争议可通过仲裁或司法途径解决。
农民需主动核查承包信息,留存流转合同,遇权益争议及时申请调解或仲裁。政策“定心丸”已下发,关键在于依法行使权利、规避合同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