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办法》来确定。职务是指公务员所担任的职位和所承担的职责,而级别则是指公务员的等级序列。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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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职务与级别的对应
- 国家级正职:对应级别为一级;
- 国家级副职:对应级别为二级至四级;
- 省部级正职:对应级别为三至四级;
- 省部级副职:对应级别为四至五级;
- 厅局级正职:对应级别为五至七级;
- 厅局级副职:对应级别为六至八级;
- 县处级正职:对应级别为七至十级;
- 县处级副职:对应级别为八至十一级;
- 乡科级正职:对应级别为九至十二级;
- 乡科级副职:对应级别为九至十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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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领导职务与级别的对应
-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包括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和科员。
- 巡视员:对应级别为七至十级;
- 副巡视员:对应级别为八至十一级;
- 调研员:对应级别为九至十二级;
- 副调研员:对应级别为九至十三级;
- 主任科员:对应级别为九至十四级;
- 副主任科员:对应级别为九至十五级;
- 科员:对应级别为九至十六级。
级别的确定与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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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的确定
- 公务员的级别按照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
- 公务员晋升职务后,其级别低于新任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的,应当晋升至新任职务对应的最低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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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的晋升
- 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连续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应当晋升级别。
- 公务员的级别达到所任职务对应最高级别后,不再晋升级别。
总结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公务员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关系到公务员的职位和职责,还关系到公务员的等级序列和晋升路径。了解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公务员的职责和晋升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