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结婚登记需满足以下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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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原则 :双方必须自愿结婚,禁止任何一方强迫或第三方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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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年龄 :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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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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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关系 :双方无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户口要求
- 只需其中一方为常住户口,另一方非本地户籍即可办理。
三、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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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证件 :双方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需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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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 :3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可现场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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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文件 :双方无配偶及非近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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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户口簿婚姻状况栏非“未婚”,需提前到派出所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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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需提供单位/社区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离婚/丧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