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离职补偿金的核心在于确认离职原因合法性、收集有效证据并依法**。 若因公司未足额支付工资、未缴社保或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离职,劳动者可主张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超6个月按1年计)。以下是关键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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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资格
只有因公司过错(如拖欠工资、未缴社保、违法解除合同等)导致的离职才符合条件。个人主动辞职通常无法获得补偿,但若辞职原因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如公司****、未提供安全条件等),仍可主张补偿。 -
收集证据
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记录、辞退通知或书面沟通记录(如邮件、微信)等,证明公司过错与劳动关系。录音、考勤记录等辅助证据也能增强说服力。 -
协商或书面通知
先与公司协商补偿方案,若协商无果,需通过EMS或邮件发送书面解除通知,明确引用法律条款(如“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解除合同”),并保留送达凭证。 -
申请劳动仲裁
若公司拒绝支付,应在离职后1年内向当地劳动仲裁委提交申请,附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及解除通知。仲裁庭将根据工作年限和平均工资计算补偿金额。 -
法律救济途径
对仲裁结果不满可向法院起诉。过程中可同步通过“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投诉,或咨询专业律师提升胜诉率。
提示:避免签署“个人原因离职”协议,否则可能丧失补偿资格。**时注意1年仲裁时效,确保证据原件完整,必要时寻求法律协助以高效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