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对赔偿的核心规定可概括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2N),合法解除或终止时支付N或N+1补偿,且赔偿金与经济补偿不得重复主张。工伤职工还可额外获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赔偿。
经济补偿(N)的计算标准为劳动者月平均工资×工作年限,月工资包含奖金、津贴等全部收入,不足12个月按实际工龄计算。若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解除合同,需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即N+1)。例如,工作3年的员工被合法裁员可获得3个月工资补偿;若单位违法解雇,则需支付6个月工资赔偿金。
赔偿金(2N)适用于单位单方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如未协商、未足额支付工资或未缴纳社保等。需注意:赔偿金已包含经济补偿部分,二者不可叠加。例如,员工因单位拖欠工资主动离职,既可主张经济补偿(N),也可通过劳动监察部门要求加付50%-100%的赔偿金。
特殊情形下,工伤职工在合同终止时,除经济补偿外,单位还需按工伤保险条例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终止时,劳动者同样享有经济补偿权。
提示:劳动者应在离职15日内要求单位支付补偿,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保留工资条、合同等证据有助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