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应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支付。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笔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时间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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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支付:经济补偿金应当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正式解除或终止时支付。这意味着一旦双方的劳动关系结束,用人单位就有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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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劳动者主动提出: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无需劳动者主动提出要求。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用人单位就应当主动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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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限有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时支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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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可分期支付: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用人单位经营困难等,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可以分期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支付期限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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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支付有后果: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及时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总结: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时间是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支付。特殊情况下可分期支付,但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未及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