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结婚证需要准备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3张2寸近期合影照片,以及本人无配偶及非近亲的签字声明。若为再婚或军人等特殊情况,需额外提供离婚证明、军人证件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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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材料:身份证和户口簿是必备证件,需确保信息一致。集体户口可用户籍证明替代,临时身份证同样有效。照片需红底、免冠,尺寸为53mm×3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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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材料:
- 再婚者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户口簿婚姻状况栏需更新为“离婚”或“丧偶”。
- 军人需携带军人证件及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 跨省登记需一方持有有效居住证(部分地区支持“全国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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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文件:现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声明无配偶且无三代内近亲关系。若声明与户籍信息不符,需补充死亡证明或法院文书等证明材料。
提示:各地材料要求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民政局或通过政务平台预约,避免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