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签字可能导致合同不成立,失去法律约束力,但若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仍可能被认定为有效。具体后果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以下是关键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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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缺失
根据《民法典》,合同需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才成立。未签字意味着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未确立,任何一方无法依据合同主张权利或追究违约责任。但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等形式若符合法定条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
实际履行例外
若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如付款、供货)且对方接受,即使未签字,法院可能认定合同成立。例如,供货方已交付货物且买方支付部分款项,合同关系即成立。 -
纠纷解决困难
未签字合同在诉讼中难以作为核心证据,可能需依赖其他证明(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来佐证双方合意,增加举证难度。 -
表见代理风险
若他人未经授权代签合同(如持有身份证、公章),且相对方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可能构成表见代理,合同对本人生效。 -
缔约过失责任
若因一方过错导致合同未签字(如恶意磋商),另一方可能主张缔约过失责任,要求赔偿合理费用损失。
提示:签订合同时务必确保各方签字盖章,电子合同需选择可靠平台。若已履行义务但未签字,保留履行证据以防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