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字盖章的国际惯例因地区而异,但核心原则是确保签署行为的真实性和法律效力。 在英美法系国家,授权代表签字是主流,而东亚地区更依赖印章文化;部分国家(如香港)则采用“签字+特定印章”的混合模式。合同生效的关键在于签署人权限的合法性,而非单纯的形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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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为主流的地区
英美等国普遍以签字作为合同生效的核心依据,签署时需注明签字人职务及授权证明。例如,业务合同可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但重大交易需附董事会决议。这种模式强调个人责任与权限的明确性,避免因公章管理漏洞引发的纠纷。 -
印章文化的实践
日本和韩国虽法律上允许仅签字生效,但商业习惯仍以备案印章(如法人代表印)为主。例如,日本合同常用法务局备案的“代表印”,韩国则要求法人印章需法院备案。用印时需配合授权文件,以防效力争议。 -
混合模式的典型
香港企业使用三种印章:钢印(无需签字)、长条章(需签字)和小圆章(仅内部使用)。长条章是合同签署常用形式,但单独盖章无效,必须由授权代表签字。这种设计平衡了效率与风险控制。 -
电子签名与公证补充
国际商务中,电子签名逐渐普及,尤其在跨境场景下可替代传统签署。部分国家(如中国)还建议对重要合同公证,以增强法律证明力。关键是通过技术或第三方认证确保签署人身份真实。
合同签署的国际差异提醒企业:跨境交易前需明确当地法律要求,并在合同中约定生效条件(如“签字或盖章”)。保留授权文件及签署过程记录,是规避争议的务实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