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免税政策主要针对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可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减免。 关键亮点包括: ① 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可减按5%-25%征收;②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免征增值税;③ 重点行业如高新技术企业可享"两免三减半";④ 地区优惠如海南自贸港企业实质性运营可享15%所得税率。
具体适用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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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需为注册时间≤3年的新办企业(部分行业放宽至5年)
• 小微企业需同时满足从业人数≤300人、资产总额≤5000万元、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 -
增值税优惠
•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季度≤30万元)免征增值税
• 生产***业纳税人可抵扣5%进项税额,生活***业抵扣10% -
所得税减免
• 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部分按5%征收,100-300万元部分按10%
• 高新技术企业:自获利年度起,前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3年减半征收 -
地区特殊政策
• 海南自贸港:注册在海南且实质性运营的企业,企业所得税减按15%
• 西部大开发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按15%征收
提示: 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建议结合企业所属行业、注册地及经营规模综合判断,及时关注税务部门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