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本科档案的存放地点主要有人社局、人才中心、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公共服务机构,需确保档案密封完整且避免自行保管以免影响考公、考研等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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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或人才中心:根据规定,自考档案应由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若档案已密封,可直接携带至人社局窗口办理;未密封需联系毕业院校补办密封手续。合并存档时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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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存档:国企、事业单位等具备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可直接接收档案,私企员工可通过单位合作的人才中心存放。考研或调档时需通过单位间公对公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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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存档:无工作单位或非统招学历的自考生,可到户籍地人才市场或人社局申办个人委托存档,需携带密封档案及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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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档案要求:若已有统招学历档案,需将自考档案与之合并存放;无前置学历档案的,需补办或通过档案服务机构激活存档资格。
提示:档案含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关键材料,务必及时存档并核实当地具体要求,避免因存放不当影响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