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土地确权政策的核心是明确土地权属、保障农民权益并促进农村发展,具体政策如下:
一、政策基础与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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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依据《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轮土地承包期限自第二轮承包期满(2027年)后开始,延续30年不变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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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截至2025年,全国已启动第三轮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预计覆盖1.5亿亩土地,分四类处理:宅基地、农用土地、建设用地、农村荒地。
二、确权范围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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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确权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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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 :以户为单位,坚持“一户一宅”,多出部分不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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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土地 :在二轮承包基础上以户为单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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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 :需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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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荒地 :归集体所有,可确权到村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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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确权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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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不明、存在纠纷、私自开垦、退耕还林土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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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宅基地、农房及小产权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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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策调整与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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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与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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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土地经营权流转,支持农民通过出租、入股等方式增加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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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进程中,允许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土地,退出资金用于土地再分配或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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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与执法
加强对乱占耕地建房、非农化等行为的查处,确保土地用途合规。
四、政策实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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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证”齐全 :房屋产权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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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户与超标处理 :家庭多宅需分户,超标部分不确权。
五、政策意义
通过确权明晰产权,减少土地纠纷,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同时保障农民财产权益,推动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