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使用规定明确“一户一宅”原则,严格限制面积与用途,鼓励盘活闲置资源。宅基地是农村集体分配给村民的住宅用地,其审批、使用和流转均受法律约束,旨在保障农民居住权益的同时保护耕地资源。
农村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制度,每户村民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面积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通常耕地占用上限为170平方米,非耕地为200平方米。建房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或原有宅基地。
宅基地审批需经村民集体讨论、乡镇政府审核和县级批准,涉及农用地的还需办理转用手续。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进城落户者可自愿有偿退出,退出的土地优先用于本集体成员需求。
闲置宅基地可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合作经营等方式盘活,但禁止强制流转或违法收回。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及住宅受法律保护,确保农民权益不受侵害。
了解当地细则并合规使用宅基地,既能避免法律风险,也能最大化土地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