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土地征收标准主要分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三部分,具体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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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标准
根据安徽省2023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六安市执行 47373元/亩 (含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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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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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级区域(如肥沃农田):旱田4.675万元/亩,水田9.45万元/亩,菜田15.125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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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级区域(如荒地):2.1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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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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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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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房屋重置价计算,框架结构约1657元/平方米,混合结构约500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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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搬迁费、临时过渡费每户补助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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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附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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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补偿:水田1000元/亩、旱地1000元/亩、菜地1100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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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养鱼虾塘3000元/亩、普通养殖塘1000元/亩、藕塘1200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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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依据
所有补偿标准均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安徽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总结 :六安市土地征收标准以全省统一标准为基础,结合区域类型(如农田、荒地)和附着物类型制定差异化补偿,确保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