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村自建房确权需通过申请、权属调查、审核公告、审批发证等步骤完成,核心要求包括“一户一宅”原则、权属材料齐全、四至界限清晰,最终由县级政府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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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阶段:农户需填写《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表》,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宅基地权属来源证明(如老宅基证、用地批文)、房屋符合规划的许可证等材料,由村委会初审后批量提交至乡镇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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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调查与公示:国土部门实地测量宅基地范围,绘制宗地图,组织相邻农户现场确认界限并签字。调查结果需在村组公示15天,无异议后进入审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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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与登簿:乡镇政府审核材料并公告,县级不动产登记中心复核通过后登簿缮证。若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如无证房屋),需村委会出具证明并补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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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与归档:证书由村委会统一领取发放,登记资料同步归档。确权后,农户可凭宅基地使用权证进一步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提示:确权前需确保房屋符合现行规划,超面积部分可能需补缴费用或注记处理。建议提前咨询当地自然资源部门,避免因材料缺失延误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