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建房确权常见问题,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宅基地确权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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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主体要求
申请者需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为房屋合法所有人。非户主成员也可申请,但证书上仅登记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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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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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 :身份证、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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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来源材料 :宅基地批准书、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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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 :地籍调查表、测绘成果等(由乡镇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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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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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多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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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分户条件但未分户的,经批准建房可补办手续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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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继承形成“一户多宅”的,可登记并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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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面积宅基地
超出分户标准但符合规划的,经批准后可按实际使用面积确权。
三、不予登记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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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法律法规 :如非法买卖、占用耕地建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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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争议未解决 :存在纠纷时暂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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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购房 :宅基地不得转让给非本村居民。
四、登记流程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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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 :提交材料→乡镇审核→公告30天→办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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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 :仅收取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每本10元)。
五、宅基地所有权与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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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 :归集体所有,使用权归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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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限制 :宅基地不可继承,但房屋可依法继承。
六、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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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前需确认房屋权属清晰,避免因历史纠纷影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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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通过村民自治方式解决权属争议,减少行政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