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主要依据债务人的偿债能力、信用风险及法律状态综合判断,具体包括以下五个核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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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
当债务人未按约定时间偿还债务,且超过信用期限(通常为90天)时,需确认坏账风险。长期逾期(如超过3年)且无收回可能性的款项,应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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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破产或死亡
若债务人已停业、破产或死亡,即使通过破产清算或遗产清偿,仍无法收回款项,需确认坏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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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逾期且收回可能性极小
逾期超过3年且存在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如财务恶化、法律诉讼等),应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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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情况
包括债务人遭遇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偿还债务,或债务人的财务状况显著恶化(如持续亏损、资产贬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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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处理要求
确认坏账需满足交易审核、记录可查、损失可计量等条件,并确保坏账准备金金额覆盖已发生损失。
注 :不同企业可能采用固定比例法(如1%-5%)或账龄分段法(如1年内1%、1-2年2%等)计算坏账准备,具体比例由企业根据历史数据及风险评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