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长春现任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主要负责城市建设管理、景观园林工作,并牵头住建系统环境保护及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日常事务。其职责聚焦于城市基础设施规划、生态建设与行业监管,体现了专业背景与实务经验的结合。
-
城市建设与管理的核心职责:统筹全省城市建设政策落实,包括市政设施、市容环境等领域的标准制定与督导,推动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分管处室直接对接地方实践,确保政策执行与技术创新同步。
-
景观园林与生态保护:主导城乡景观规划与园林绿化建设,强化生态修复与环境保护的协同。牵头住建系统环保工作,要求平衡开发与可持续性,例如监督污染治理、绿色建筑推广等具体任务。
-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通过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协调跨部门资源,解决垃圾处理、市容整治等民生问题,提升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其职责强调“问题导向”,需定期评估治理成效并优化方案。
叶长春的职务凸显了省级住建领域“专业监管+综合协调”的双重角色,需持续关注地方需求与政策落地的动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