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军事部门统称为“国民革命军”,核心机构为“军事委员会”,下设陆军、海军、空军及后勤等多部门,实行军政军令分立的特殊体系。
国民革命军是1925年由广州国民政府组建的正式武装力量,初期以黄埔军校师生为骨干,北伐后成为全国性军队。军事委员会为最高统帅机构,直接隶属国民政府,蒋介石长期担任委员长,统筹国防、作战及军队建设。陆军规模最大,分为步兵、炮兵等兵种;海军因经费有限发展较慢,主力为长江舰队;空军在抗战前初步组建,抗战期间发挥重要作用。后勤系统包括兵工署、军需署等,负责装备生产和物资调配。
军政部主管军队编制、人事及训练,军令部则专司作战指挥,两者分工明确。抗战时期增设战区司令部,协调各战区作战。1946年军事委员会改组为国防部,但实际指挥权仍由蒋介石掌握。这一体系在民国军事史上兼具集权与派系斗争的特点,深刻影响了近代中国军事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