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战争时期人民解放军划分为四大野战军(一野、二野、三野、四野)及一个华北军区部队,各野战军按地域与战略任务明确分工,形成统一指挥体系,成为解放全国的关键力量。
1946年解放战争爆发后,中共军队改称人民解放军,1948年11月根据《关于统一全军组织及部队番号的规定》明确划分野战部队为野战军、地方部队和游击部队。中央军委结合战略需要,将全国战场划分为四大区域设立野战军:西北野战军(后改第一野战军)负责西北五省作战,指挥彭德怀;中原野战军(后改第二野战军)聚焦中原与西南地区,由刘伯承、***统领;华东野战军(后改第三野战军)主攻华东五省,由陈毅、粟裕统筹;东北野战军(后改第四野战军)掌控东北及后续南下华南,林彪、罗荣桓指挥。另设华北军区部队由聂荣臻直接领导。
四大野战军通过灵活的编制结构整合资源:一野集中西北步兵与炮兵力量,二野融合中原纵深机动集群,三野强化华东海陆协同作战,四野则以大规模机械化兵团快速推进战略决战。1949年整编进一步明确序列,划分19个兵团、70个军、210个师,并增补三支起义改编的兵团(21-23兵团)。例如华东战场第三野战军配置第7至第10兵团及预备增编的第11兵团,实际因战略调整留存1至10兵团番号。此编制体系保障了各战区间战略协同,如四野南下增援二野完成大西南合围,一野与华北部队协同解放新疆。
战后人民解放军从野战序列转型为区域型军区体系,原四大野战军改编为一级军区,原19个兵团转为省军区建制。至1955年授衔时,70个军级编制压缩至34个,但基础架构奠定了现代解放军战区划分之雏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