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选拔标准的核心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政治素质、实绩导向和群众公认三大关键。新时代好干部需满足“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20字标准,同时结合岗位特点细化要求,确保选拔的干部能推动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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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素质是首要标准。领导干部必须忠诚于党的事业,政治立场坚定,明辨大是大非。例如,民族地区干部需在民族团结上立场鲜明,而司法系统干部则要坚守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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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绩导向体现能力。选拔注重工作成效,包括完成指标、创新方法和风险防控能力。不唯GDP论英雄,而是综合考察民生改善、生态效益等潜绩,避免“形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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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公认是重要标尺。干部需扎根基层,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群众口碑不是简单“以票取人”,而是通过长期观察和重大关头表现来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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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施策强化针对性。不同岗位有差异化要求:党委干部需“绝对忠诚”,基层干部要“善做群众工作”,技术岗位则侧重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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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保障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和终身追责制,杜绝“带病提拔”。
选人用人是政治生态的风向标。只有坚持高标准、严程序,才能锻造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