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厅级干部通常担任的职位包括省厅级单位的副职领导、地级市的市长或市委书记以及省属高校或企业的副职负责人。
1. 省厅级单位的副职领导
副厅级干部在省厅级单位中,一般担任副厅长、副主任或副局长等副职领导职务。这些单位包括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等。例如,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部门的副厅长,或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的副局长。
2. 地级市的市长或市委书记
副厅级干部也有可能担任地级市的市长或市委书记。地级市是省以下、县以上的行政单位,其行政首长和党委一把手通常为副厅级。市长负责市政府的全面工作,包括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城市管理等;市委书记则负责市委的全面工作,包括党建、干部队伍建设和市委重大决策等。
3. 省属高校或企业的副职负责人
除了政府机关,副厅级干部还可能担任省属高校或企业的副职负责人。例如,省属本科高校的副校长、省属大型企业的副总经理等。这些职位通常要求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能够协助正职负责人推动单位的发展。
总结
副厅级干部在行政级别上属于高级干部,其担任的职位通常具有重要的领导和管理职责。无论是在省厅级单位、地级市还是省属高校、企业,副厅级干部都扮演着关键的角色,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单位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