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房屋评估价格的核心流程已明确:由专业机构按市场价评估,需经过协商选定机构、实地查勘、分户公示、复核申诉等关键步骤,确保补偿公平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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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选定
征收决定公告后,首先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地产估价机构;若协商不成,则通过投票、摇号等随机方式确定。机构需具备资质,并与征收部门签订书面委托合同。 -
实地查勘与评估方法
评估师需现场调查房屋状况,结合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选用市场法、收益法或标准价调整法(批量房产)进行估价。特殊房产(如别墅)需单独评估,装饰装修补偿另计。 -
结果公示与修正
分户初步评估结果需在征收范围内公示,接受被征收人质询。发现错误时,评估机构需修正并重新提交报告。最终报告包含整体和分户估价,作为补偿协议依据。 -
异议处理机制
对评估结果不满可10日内申请复核评估;若仍存争议,可向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或通过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提示: 评估环节直接影响补偿金额,被征收人应全程参与监督,留存沟通记录,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支持以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