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确权是保障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的关键法律程序,核心流程包括材料申报、实地调查、公告确权三个环节,需严格遵循地方土地管理部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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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权材料准备: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宅基地使用证、建房批准文件等基础材料,向村委会或镇政府申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表》。部分区域可能要求补充规划许可证或土地来源证明,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是确权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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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调查与界限确认:国土部门会联合村委会实地核查房屋位置、面积及权属,并组织相邻地块农户共同指认界限,签署书面确认文件。这一环节需注意争议调解,界限无异议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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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与发证: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会对宅基地信息进行公示(通常15-30天),公告期满无异议则由县级政府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确权完成。若遇征收等特殊情况,需额外关注补偿协议签署流程。
提示:确权政策可能因地区调整,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避免因材料缺失或流程变更延误办理。确权后务必妥善保管证书,后续房屋交易、拆迁补偿均需以此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