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款通常由政府部门或用地单位支付,具体责任主体取决于拆迁项目的性质。政府主导的公共项目补偿款由财政资金承担,商业开发类则由企业支付,集体土地征收需区分土地补偿款(归村集体)和地上物补偿款(直接给村民)。关键点在于:支付主体必须依法依约履行,且补偿流程需公开透明。
-
政府财政支付:市政建设、公共设施等公益性拆迁,补偿款纳入政府预算,由市、县级政府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例如道路扩建、棚户区改造等项目。若政府未履行公告或审批职责,可能需连带承担支付责任。
-
企业或开发商支付:商业开发、旧城改造等非公益项目,由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承担费用,如房地产企业需按协议支付房屋价值、搬迁费等。部分项目可能存在政府与企业共担的情况。
-
集体土地的特殊性:农村征地中,土地补偿款归村集体管理,村民仅获地上物补偿;若村委会未合理分配,村民可通过法律途径**。政府需监督资金流向,确保村民权益。
-
支付流程与监督:补偿款通常分阶段支付,签约后预付部分资金,搬迁完毕付清尾款。被拆迁人需核对协议条款,留存收款凭证,遇拖欠可申请行政裁决或诉讼。
提示:拆迁补偿涉及多方权益,务必核实项目性质、主体资质及协议细节。若对支付主体或金额存疑,及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避免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