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文件明确了补偿方式,包括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补偿标准则依据房屋类型和面积等因素确定,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1. 补偿方式
棚户区改造补偿主要分为两种方式:
- 货币补偿:根据房屋评估价值,结合综合困难补助、住房困难补助等额外补偿,由被征收人选择购买定向安置房。
- 房屋置换:按照“征一还一”的原则,提供一定比例的安置房面积。例如,平房可按原建筑面积的1.5倍进行置换。
2.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和置换面积因房屋类型和地区政策而异:
- 平房:安置面积≥原建筑面积×1.5。
- 简易楼:安置面积≥原建筑面积×1.5。
- 成套房屋:安置面积≥原建筑面积。
3. 地方政策差异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因地区经济状况和地方政策有所不同。例如,深圳市罗湖区明确搬迁安置补偿采取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及两者结合的方式,由被征收人自愿选择。
4. 补偿奖励政策
部分地区还提供额外奖励,如提前搬迁奖和工程配合奖。例如,提前完成签约搬迁的,可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总结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文件为被征收人提供了多种补偿选择,具体补偿方式和金额需结合房屋类型、面积及地方政策确定。如果您需要了解具体政策,可咨询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或查阅相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