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村自主改造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以下五类,结合政府支持、社会资本和村民自筹等多元化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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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专项补助与财政支持
包括中央、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以及市、区财政投入的城市更新资金。部分项目通过政府专项债券或债券发行筹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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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与资产盘活收益
通过整理村集体及低效土地后出让土地获得收益,或利用节余土地资源进行再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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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本与金融渠道
鼓励银行提供低息**(如政策性信贷资金),引入企业投资或通过PPP模式合作开发,同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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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筹与集体经济组织投入
村民通过集资、物业费调整等方式自筹资金,或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投资实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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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合规资金
包括专项借款、基金投资等符合规定的其他资金来源。
案例参考 :广州市荔湾区西塱村通过集体经济联社自筹资金完成自主改造,成为首个村民自筹资金项目,采用“工业上楼”模式打造现代产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