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出售新规定主要围绕交易限制、产权要求、价格与方式等方面展开,具体如下:
一、交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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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限制
未满5年的拆迁安置房不得上市交易,满5年后方可出售。计算时间以契税完税凭证或房产证发证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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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
5年内签署的买卖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若因继承、赠与等需变更产权,受让人需符合购买条件并办理审批。
二、产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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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登记
必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未登记的安置房不具备产权效力,交易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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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产权
需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购房条件(如户籍、纳税等),且无其他住房或住房面积不足标准。
三、价格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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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规定
出售价格不得低于市场价格,需公开透明,禁止变相加价或收取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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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通过公开招标、摇号等公平方式办理,确保交易合法合规。
四、使用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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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期限
一般不超过70年,需在期限内合理利用,禁止非法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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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
由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督,违规操作将依法处理。
五、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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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房产 :未登记的安置房交易无效,法院可能认定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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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各地具体规定可能不同,需以当地政策为准。
总结 :拆迁安置房交易需严格遵循年限、产权、价格等规定,建议交易前咨询当地住房保障部门,确保符合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