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种类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国务院相关法规,分为以下八大类,涵盖承压类、机电类及场内专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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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压类特种设备
- 包括锅炉(承压蒸汽/热水/有机热载体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输送气体/液体/蒸汽的管道及附属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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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类特种设备
- 包括电梯(载人/载物升降设备)、起重机械(塔吊、叉车等吊装设备)、客运索道(缆车/架空索道)、大型游乐设施(过山车、摩天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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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 仅限工厂厂区、旅游景区等特定区域使用,如叉车、非公路用观光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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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别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种设备,如核电站安全设备、防爆电器等。
分类依据 :
- 承压类 :以承受一定压力为特征,涉及高温、高压介质处理。- 机电类 :依赖机械动力运行,涉及人员垂直/水平运输。- 场内专用类 :限定使用场景,需满足特殊环境安全要求。 管理要求 :
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由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制定并公布,涵盖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等全流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