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音乐源远流长,承载着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历经数千年演变形成独特体系,其发展分为形成期、新声期、整理期及新生期四大阶段。先秦时期奠基礼乐体系,唐代多元融合走向国际,宋明清戏曲曲艺繁荣,近代融合创新延续辉煌。
形成期(约公元前21世纪至公元3世纪)以原始乐舞为基础,经夏商周至秦汉逐步完善。《诗经》《楚辞》记录民间音乐活跃,《吕氏春秋》记载葛天氏“投足以歌八阕”等场景,体现音乐与劳动、祭祀的关联。周朝确立“礼乐治国”思想,雅乐体系依托钟鼓乐队形成宏大风格,音阶以五声性为核心(宫商角徵羽),奠定了传统音乐旋法及哲学基础。
新声期(约公元4世纪至10世纪)伴随魏晋南北朝民族交融与唐代开放政策,中原乐制吸收外来元素。敦煌莫高窟壁画中的琵琶、箜篌等乐器印证西域文化影响,龟兹乐舞融入燕乐体系。唐代歌舞大曲结构复杂、规模宏大,《霓裳羽衣曲》融合印度、波斯音乐元素,长安成为亚洲音乐中心。
整理期(约公元10世纪至19世纪)戏曲音乐崛起,宋元南戏、元杂剧至明清昆曲、京剧形成完备程式,伴奏乐队完善“文武场”分工。文人雅集推动琴曲创作,《广陵散》《梅花三弄》留存技艺规范;朱载堉发明十二平均律破解律学难题,民间曲艺(如弹词、道情)拓展音乐表现形式。
新生期(19世纪末至今)在近代社会变革中焕发活力。学堂乐歌引入简谱、合唱形式,《黄河大合唱》等抗战歌曲激发民族精神;当代作曲家如冼星海、聂耳推动民族化管弦乐发展,非遗名录系统保护传统音乐形态,数字化手段加速传播。
中国传统音乐始终扎根生活土壤,通过礼制教化、艺术创新、国际对话维系生命力,从商周礼器轰鸣到街头巷尾民谣,其多元内核与演变轨迹构成中华文明记忆的重要载体。理解传统音乐需结合时代背景与文化语境,方能解读其中人文价值与美学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