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公示排名规则主要依据职务、职级、任职时间等要素确定,具体如下:
一、核心排序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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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与职级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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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职级下,领导职务(如处长>调研员)优先于非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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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级高的排在前面(如巡视员>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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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职务优先于行政职务
- 党内职务(如党委书记>县长)在排名时优先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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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时间与到岗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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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职级、同职务者,以任现职务时间先后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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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时间相同,则按到岗顺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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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机关级别
- 中央机关领导优先于地方机关(如国务院部委领导>省部级领导)。
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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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职干部 :按进现班子时间排序,挂职市委常委优先于挂职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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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场景差异 :若涉及考试成绩或年龄等非职务因素,可能按申请日期或综合测评结果排序,但此类情况较少见。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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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需以组织发文或宣布的次序为准,存在特殊情况时按最新通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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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可参照执行,但具体规则可能因单位性质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