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需在1年以上分期摊销的费用,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改建、大修理支出等,其核心特点是使未来多个会计期间受益。
-
固定资产改建支出:
对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进行改建(如改变房屋结构或延长使用年限),需按资产剩余使用年限分期摊销。例如,厂房改造支出若延长使用寿命,则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如设备、房屋)发生的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限分摊。例如,租入办公室的装修费用需在租赁期内摊销。 -
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
同时满足修理费用达原值50%以上且延长使用年限2年以上的支出,按资产尚可使用年限摊销。例如,大型设备大修支出若符合条件,需分期计入费用。 -
其他长期待摊费用:
如开办费(新准则已调整)、股票发行费用等,若摊销期超1年且税法允许,需分期处理。例如,企业筹建期间的广告费若选择分期扣除,需按不低于3年摊销。
提示:长期待摊费用的财税处理存在差异,企业需结合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合理规划,避免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