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次
根据《中国***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应在所在党支部讲 4次党课 ,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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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次要求
每年至少讲4次党课,原则上每个季度安排1次。若存在其他党员讲授人,则支部书记的授课频次可能减少至3次、2次或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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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主体
通常由党支部书记、支委负责,也可邀请党员领导干部、专家学者或优秀党员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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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调整
根据实际需求,可适当增加或减少授课次数,但需确保党员教育质量。
总结 :支部书记的年度授课次数以《条例》规定为基准,结合支部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核心目标是保障党员教育的系统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