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制品增值税税率根据加工深度分为两类:初级加工肉制品(如鲜肉、冷冻肉)适用9%,深加工肉制品(如火腿、罐头)适用13%。 具体执行中需注意流通环节免税政策与加工环节的税率差异,企业可根据实际业务选择税务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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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肉制品(9%税率)
生鲜或简单处理的肉类(如分割肉、冷冻肉)属于初级农产品范畴,适用9%税率。例如,屠宰场销售的生猪肉、整鸡等,若未经过复杂加工,按此税率计税。但需注意:若企业主动放弃免税(如为客户开具专票),则需按9%缴税且36个月内不可恢复免税资格。 -
深加工肉制品(13%税率)
经过腌制、卤制、罐头封装等工艺的熟食(如酱牛肉、腊肠、肉罐头)视为深加工产品,统一适用13%税率。此类产品因脱离初级农产品定义,不享受免税政策,且进项抵扣率为10%,与销项税率存在差异。 -
免税政策与特殊情形
流通环节销售的鲜活肉蛋(如超市生鲜区)可免征增值税,但加工环节(如屠宰、腌制)不免税。部分企业因误解政策或客户需求,可能对深加工产品错误开具9%发票,但实际应严格按13%执行。
总结:税率选择需结合产品加工深度与销售环节,企业应准确区分业务类型,避免税务风险。政策细节可能调整,建议定期咨询税务机关或参考最新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