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密管理规定,涉密文件资料清退 不需要备份 。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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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备份
涉密文件资料在清退时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备份,包括复制、存储到其他介质等操作。所有备份记录必须单独保存,且仅限授权人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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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原始记录
分发、领取、使用、清退、销毁等环节的原始记录需长期保存备查,且不得与涉密文件资料一同销毁。这是确保文件流向可追溯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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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毁流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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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批准,严禁个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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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在保密部门指定的单位进行销毁,禁止流入旧货市场等非指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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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清退涉密文件时,备份行为本身即违反保密规定,但需严格履行记录保存和销毁流程要求,确保信息安全。